备注:
1.本表不得空项或涂改,需考生、监护人、审查人本人签名,背面粘贴学生户籍证明或身份证(户口本)复印件。
2.在4月22日前填写,交报名点审查后,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,报区(市)教育局存档备查验。
3.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重复报名、在籍高中段填报的,取消其报名等资格,提供虚假信息将不能注册。
4.报考初中后高职(“2+3”高等师范教育,五年一贯制、三二连读高职等)第一志愿填写“高职”。
5.未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,可参加高职(中职)类补录。
6.有关事项详见枣庄教育局官方网站(www.zzjyw.cn)“高中段招生专题”。 |